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442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44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重庆**集团渝北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渝北区木耳镇木兰路44号3幢2-*
201房地证2011字第05****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