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两江新区重庆市桥**杨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重庆市桥**杨置*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渝(20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5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市桥**杨置*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