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846号
遗失声明
本人*正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12组56号附1号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石牛村5组);编号为 250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编号为江集建(1991)字第****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正谷
时间:2025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