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704107041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7041070414
陆*兵,*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310号和顺苑3幢1-3-*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7字第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兵,*玲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