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彭*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作废:
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
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巴南区***37号1-2-1号
巴南国用(2000)字第**C-3号
彭*江
2025.07.04
发布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