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794)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蒲*娟保管不善,将渝(2022)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蒲*娟
2025 年 7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