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839号
遗失声明
本人*鑫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华路369号3幢18-1 的107房地证2011字第****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鑫
时 间: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