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701107038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7011070388
潘*春,王*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大道159号海德燕窝A幢3-8-*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6字第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春,王*秀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