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重庆支点典当有限公司(2025)09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23)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68号 |
重庆支点典当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3008GB00010F00110027 |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东段8号御都绿洲**幢3-3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1执恢386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11执恢386号之一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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