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规资函[2025]45号B 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7号建议的复函
刘家奇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在耕地恢复补足区域内配套完善生产便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34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相关科室查阅现行相关政策文件,现答复如下:
对于已恢复但未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恢复补足图斑、正在或计划实施恢复的图斑,若拟在其内部修建农村道路、生产道及沟渠等农业基础设施,目前可依据耕地“进出平衡”政策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全区耕地恢复补足项目将采用连片设计的方式进行,重点聚焦低效园林地整治,对最终下发的选取实施地块,充分考虑其交通地缘、水源条件、后续耕作管护等因素,配套布设必要的农村道路、生产道及灌溉沟渠等基础设施,确保恢复补足地块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此复函已经李念军局长审签。若您对以上内容有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耕地保护工作的理解支持。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198232004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