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规资函[2025]67号B 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苏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集体不 动产产权证办理的建议》(第 0367 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 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全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集体不动产产权证的办理是夯实基层基础、保障群众权益 的重要任务。由于诸多历史原因,该项工作面临重重困难,成为 亟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均 处于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状态,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活 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集体不动产造成阻碍。
二、存在问题
(一) 关于登记要件缺失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早期建设 的党群服务中心等集体不动产缺失登记要件,特别是用地、建设、 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原始审批材料缺失,导致难以 满足现行办证条件。
(二)跨部门协同的问题。 不动产权证办理涉及规资局、农 业农村委、相关镇街、财政局等多个职能部门,需各部门加强联 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接下来,我局将协调镇街, 对辖区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集体不动产进行核查,详细 记录各项目占地情况、建设时间、产权情况、资料现状等,建立 问题台账,为后续分类施策提供依据。
(二)分类处置,加快化解遗留问题。 对全区已建成的党群 服务中心等集体不动产,我局将建议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 “ 一事一议” 方式处理;对拟建或在建党群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先批后建,确保“ 交房即交证”。
此答复函已经李念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 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 日
联 系 人: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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