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路(重庆段)(贾嗣镇、西湖镇)2标第3批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贾嗣镇、西湖镇)2标第3批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26日以江津规资临地〔2025〕3号文件批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面积及用途
江津区贾嗣镇红专村崩溪咀村民小组等2个镇3个村9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8032公顷,作为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贾嗣镇、西湖镇)2标第3批临时用地,主要用于该项目施工便道2.0452公顷、弃土(渣)场2.7580公顷。
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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