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DH02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沙规资函〔2025〕171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DH0257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侵占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刘家湾营区部分土地的建议》(第DH0257号)已收悉。经我局会同区城管局研究,现将协调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多次现场踏勘及查询档案核实,地方人员王安林修建民房及附属设施实测占地面积为413平方米,因历史原因与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刘家湾营区地块存在权属交叉。其中有60平方米用地为合法批准取得(1988年经沙坪坝区国土局批准取得《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居民住房用地许可证》),其余353平方米土地未办理登记手续,位于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刘家湾营区土地范围内,所涉土地权证号为渝国用(2002)字第250号。
二、经多次现场踏勘及查询档案核实,伍星盛苑小区实测占地面积3422平方米,其合法占地面积为2567平方米(证号:104房地证2013字第53236号等9个证),另有855平方米土地未办理登记手续,位于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刘家湾营区土地范围内,所涉土地权证号为渝国用(2002)字第250号。
三、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街道与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保持密切联系,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设施合法土地产权保护利用工作。
此复函已经沈艳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