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五届第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第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罗天焱委员:
幼儿园建设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关系学前教育落实落地的基本保障。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小区配建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使用的建议》(第63号)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谋划有关举措,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作要求,一是在土地供应、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竣工验收各环节全流程强化监管,确保项目配套幼儿园与项目住宅同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全市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政策,适时掌握预售资金账户金额变动情况,强化监督资金使用,确保项目预留足额资金用于配套幼儿园工程建设与移交,防止资金挪用。
二、加强部门联动协同
我们对项目建设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下一步增强部门协同,特别注重联动教育主管部门。一是在供地阶段,主动咨询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将项目配套幼儿园的供地方式、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标准、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时序、移交义务以及产权归属等在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将上述内容载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二是在建设阶段,邀请教育主管部门就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并督促项目业主按照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环节时,及时函告教育主管部门配套幼儿园审图情况,若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区住建委全面协助督促项目业主修改完善。三是批后监管阶段,若配套幼儿园未按时修建或及时移交,将联合约谈项目业主,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
目前,市级相关文件尚未对配套幼儿园移交标准明确细化,导致配套幼儿园移交时常存在争议。后续我们将积极争取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幼儿园建设核查标准,指导区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更好推动学前教育落实落地。
此复函已经沈艳丽局长、李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办和区政府办督查室。